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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硕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及代理、民商讼裁及再审,民刑交叉争议解决。
在民商事业务领域,王硕律师曾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鲁能菏泽煤电开发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燃料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山东鸿程商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秉持崇法尚德、严谨敬业的工作态度,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在刑事业务领域,王硕律师参与办理了某市副市长(正厅级)受贿案、某市房管局局长滥用职权案、某国有企业张某某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此外,由其王硕律师提供辩护的经济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与暴力犯罪案件,成功在阶段中取保受审、撤案、不起诉、改判的达十余起,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和社会效果。
山东政法学院 法学学士
2018年至今 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某企业董事长涉嫌虚假诉讼案公安阶段撤案。
某企业负责人涉嫌职务侵占案公安阶段撤案。
某国企工作人员涉嫌受贿案侦查机关撤案。
某上市公司副总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检察院阶段不起诉。
某某矿业集团某某煤电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涉嫌贪污案一审判决免于刑事处罚。
某国有控股公司董事长涉嫌私分国有资产、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案一审裁定终止审理。
杨某某贩卖毒品案二审由有期徒刑15年改判7年。
董某某贩卖毒品案二审由无期徒刑改判有期15年。
姚某某故意杀人案二审由死刑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程某某故意杀人案二审由死刑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张某某故意杀人案二审由死刑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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