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助力又一家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获核准
2017-05-11 Views:15509Related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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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关于核准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汇森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代表着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上市公司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高盟新材”,股票代码:300200)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正式获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许可。本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交易金额人民币9.1亿,标的公司为武汉华森塑胶有限公司。
泰和泰于2016年10月接受上市公司高盟新材的委托,作为其本次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于2016年10月正式启动,于今年4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核准。在此过程中,律师制定了工作计划,参与重组标的的尽职调查,参与重组谈判,协助上市公司重组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协助上市公司草拟重组会议文件并见证会议召开,积极协同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工作,并出具了项目所需的专业法律意见,为本项目提供了充分且专业的法律保障。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签字律师为高级合伙人贺鹏律师、蒲莉律师,张云律师、朱韵词律师、万芸律师在本次重组的法律服务过程中给予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