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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

卿予绫律师

个人简介

  • 卿予绫律师法学科班出身,毕业后赴英国留学,取得利物浦大学法律硕士优等学位(Master of Laws with Distinction)。卿予绫律师深耕民商法专业领域,为客户提供跨境投资、跨境商事合同审核与谈判、中资美元债发行等专项法律服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以及商事合同纠纷、公司纠纷等诉讼法律服务。同时,卿予绫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优秀的英文能力,在跨境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包括国际仲裁)也具备相关实践经验。

教育背景

  • 2009-2010 英国利物浦大学  法律硕士(优等学位)

  • 2005-2009 西南财经大学  法学学士

代表业绩

  • 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含国际仲裁)
    1.代理某韩国科技企业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的采购订单纠纷仲裁案,案涉标的600万人民币;该案适用法律为中国法,仲裁语言为中文。该案最终以客户满意的方式和解结案;
    2.在某巴西籍公司诉某深圳上市科技公司制造服务协议纠纷案中,代理被申请人深圳某上市科技公司应诉。基于双方签订的制造服务协议(Manufacturing Service Agreement)中的争议解决条款,本案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仲裁语言为英文,案涉标的2144万美元。该案最终以客户满意的方式和解结案;
    3.与西班牙律师共同代理海南某航空公司在西班牙法院起诉某西班牙航空公司的货运包机协议纠纷案,案涉标的69万美元,该案适用法律为西班牙法,工作语言为英文;
    4.代理被申请人某开曼公司及其创始人股东与C轮优先股境外投资人之间的股权回购争议;该案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仲裁语言为英文,案涉标的500万美元。该案最终以客户满意的方式和解结案;
    5.代理海南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与越南籍航空公司Pacific Airlines Aviation Joint Stock Company还款争议纠纷,工作语言为英文;该案最终以客户满意的方式和解结案;
    6.代理浙江嘉兴某公司与福建某口罩生产企业的口罩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为跨境连环买卖,在涉案口罩因质量问题遭遇境外下游买家索赔后,上游口罩经销商向生产商提起买卖合同纠纷之诉(案涉标的1000余万人民币);
    7.代理江西某公司股东在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请求公司回购异议股东股份纠纷之诉(案涉标的800余万人民币)。

  • 民商事非诉业务领域(含涉外业务)
    1.为成都某高科技公司下属的波兰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为成都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在菲律宾开展的国际工程分包项目提供合同审查、谈判及法律咨询专项服务;
    3.为海南某航空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主要负责客户国际业务板块的合同审查、争议解决,并提供法律咨询);
    4.以涉外律师身份,参与2024年成都世界园艺博览会专项法律咨询服务;
    5.参与成都交投昆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法律尽职调查专项服务;
    6.参与泰州市新滨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多个中资美元债发行尽职调查专项服务;
    7.参与某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海南某公司持有某标的公司股份专项服。

主要著述

  • 法律实务文章:
    1.《新<公司法>后,你的出资“加速到期”了么?》,载威科先行法律数据库及“泰和泰律师“公众号,2024年5月6日。
    2.《新<公司法>下,股东如何通过公司减资免于承担出资责任?》,载威科先行法律数据库及“泰和泰律师“公众号,2024年6月24日。
    3.《新<公司法>下,董监高履职风险升级如何应对?》,载威科先行法律数据库及“泰和泰律师“公众号。2024年8月6日。
    4.《新<公司法>下,“挂名”法定代表人“背锅”之冤何以解?》,载威科先行法律数据库及“泰和泰律师“公众号,2024年11月27日。
    5.《国际工程分包语境下,如何实现“多份合同,单案仲裁”?》,载威科先行法律数据库及“泰和泰律师“公众号,2024年10月15日。
    研究论文:
    1.公开发表《浅议合同法中的缔约过失责任》于D类刊物《现代商业》,2007年11月;
    2.公开发表《保障权利与惩罚犯罪,孰轻孰重?-基于“刑事被告人权利能否充分实现的思考”》于C类刊物《职业时空》,2008年2月;
    3.公开发表《浅谈〈物权法〉与〈土地管理法〉中的农民土地权利》于D类刊物《法制与经济》,2008年6月;
    4.公开发表《抑郁症,不该成为她失去工作的理由——基于中国首起抑郁症反歧视法律行动的案例分析》于D类刊物《中国外资》,200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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