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泰环资部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提出修订意见
2014-11-05 浏览次数:152812014年10月30日,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环境资源业务部负责人姚祖刚律师组织事务所环资部全体律师,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进行研讨,并针对解释征求意见稿中所涉及的问题逐条进行了分析、交流,形成了修订意见。修订意见形成后,环资部立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的时间要求,以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名义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修订意见稿。本次研讨是环资部成立后,首次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提出意见,参与立法活动,体现了我所律师对于环境公益诉讼的专业能力和务实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