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律师协会【2014】49号文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反恐维稳工作的有关精神,提高律师对当前社会形势的正确认识,进一步规范律师职业道德,严明执业纪律,强化律师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我所党支部联合纪委会、行委会分别于2014年6月6日、6月13日,对合伙人、律师、律师助理及工作人员分批次开展了集中教育学习。
会上,我所党支部书记胡克勋律师、纪委会委员郭成刚律师分别发言,要求律师要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要严格实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和主管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制;二是要坚持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三是全体律师要谨慎在公共媒体发表言论。广大律师要谨言慎行,遵守职业操守和社会伦理,对于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社会安定团结的事坚决不做,特别是以律师身份出现的场合要谨慎,不提倡对敏感和未定性的,甚至可能引发群体性矛盾的事件发表任何评论。对代理的涉政治性、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在司法机关未判决前,需要接受媒体采访或发表任何评论的,需先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施行;四是不参加邪教等组织和活动。
本次培训共计逾270名合伙人、律师及律师助理参加。会后,与会律师纷纷表示,此次的集中学习活动让他们获益匪浅,回去后将严格依法执业,诚信尽责执业,努力在每一个案件、每一次服务中做到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正确实施负责,对社会公平正义负责,自觉维护和树立律师行业公信力和良好形象,为建设法治社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