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合伙人刘斌律师主办项目——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川内首家创业板企业成功过会
2009-09-25 浏览次数:8078泰和泰证券部主任刘斌律师带领团队服务的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于2009年9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09年第13次会议审核通过。硅宝科技亦成为四川首家成功过会的企业。
刘斌律师及其带领的团队成员毛艳律师和张婕律师全程服务于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本次发行上市,从前期的尽职调查工作开始,有关法律问题的讨论、确定解决方案并起草相关法律文件,直至上市有关申报文件的形成,历时近两年,累计工作时间超过1500小时。同时,律师助理王美瞳和欧又宁亦对本项目作出了各自的贡献。
硅宝科技及其相关负责人充分认可刘斌律师及其带领的团队为硅宝科技发行上市提供的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最终成功协助企业在创业板发行过会拔得四川的头筹!
硅宝科技的成功过会,是继刘斌律师带领的团队于2009年8月协助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并上市30亿元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后的又一成功案例。
路漫漫其修远兮,泰和泰律师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通过在证券领域的潜心探索和不断精进,为全国特别是四川省的拟上市企业和上市公司提供专业、优质的证券法律服务;泰和泰律师亦将以此为契机,乘势而上,通过扎实、卓越的工作,进一步提升包括证券业务在内的法律服务水平,为促进四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