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金融证券部为两家大型企业的上市作法律服务
2007-01-05 浏览次数:113322007年1月10日,四川东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川开电气有限公司与我所金融证券部签定专项法律合同。由高级合伙人韩颖梅律师、刘斌律师和林忠群律师为企业境内发行股票并上市提供相关法律事务。协议的签定为我所金融证券部的上市业务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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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0日,四川东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川开电气有限公司与我所金融证券部签定专项法律合同。由高级合伙人韩颖梅律师、刘斌律师和林忠群律师为企业境内发行股票并上市提供相关法律事务。协议的签定为我所金融证券部的上市业务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