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协助重庆金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2016-07-26 浏览次数:95522016年7月22日,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接受重庆金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涛”)委托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一次性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的审核。
我所合伙人樊祥花律师、律师华德高等为重庆金涛本次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本所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展开了全面的法律尽职调查,并根据尽调结果和基金业协会的规定,结合客户的实际运营情况,积极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和规范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一次性顺利通过基金业协会的审核,为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基金业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发布以来,泰和泰依托律师的高度专业性,通过内部沟通共享机制,及时总结基金业协会的审核动向,在律所完善的风控体系以及内核制度的保障下,积极促使项目在短时间内获得通过审核。